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自然資源局、公安局、市場監管局、房產服務中心: 爲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,促進城市擴容提質,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。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12月9日發出了《興寧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告知書》(興市府〔2020〕38號),擬對興田街道西郊社區(地塊XT5、XT6)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,具體範圍以房屋徵收範圍紅線圖(詳見附件)爲準。依據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》第十六條的規定,爲確保房屋徵收工作順利進行,經市人民政府研究,決定對房屋徵收範圍內的下列事項或建設行爲暫停辦理相關手續,暫停期限爲一年。請各單位遵照執行。 一、审批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; 二、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,但因婚姻、出生、回國、軍人退伍轉業、經批准由外省(市)投靠直系親屬、刑滿釋放必須辦理戶口遷入和分戶的除外; 三、以被徵收房屋爲註冊地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; 四、改变房屋、土地用途; 五、房屋的转让、租赁和抵押; 六、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的房屋的續建; 七、本通知自2020年12月9日起执行。 附件:1. 興寧市2014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(局部) 2.興寧市二○○七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平面圖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9日